李某和蒋某因性格不合,遂决定离婚。李某因为妻子执意离婚,在双方不和期间,多次拿打骂儿子出气,儿子身上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伤痕,妻子蒋某在经济条件方面不如丈夫李某,担心法院会将儿子判给丈夫,蒋某找到了我们,寻求解决的办法,为此陕西法律咨询千纳美总结了如下关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知识:
(一)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。
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,如工资、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,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,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,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。因此,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,是比较重要的。
(二)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。
很多时候,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,不是夫妻一方带,而是一方的父母带。因此,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,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,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(三)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。
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,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。如果双方离婚,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,或生活小区成熟,对孩子入学、生活最为有利,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。
(四)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。
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,所以在一般情况下,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。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,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,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。
所以在离婚中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上,不一定都是以经济因素来决定的,所以蒋某可以搜集丈夫虐待儿子的证据,法院在判处离婚的过程中,也会考虑到这些因素,最终可能迎来蒋某希望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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