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近六旬的老太蒋文秀(化名),因充当医保诈骗团伙的中间人被叫入看守所调查。据老太太回忆,大概在2015年底,到某医院看病的蒋文秀在排队期间,和一名从事拉卡收药生意的西安人李建盛(化名)认识。李建盛热情的帮助蒋老太讲解住院和检查的流程,甚至还帮忙取药、配药,且每次都能比正常病人配得更多。蒋老太得了这几次甜头,开始信任李建盛,主动提出愿意为李建盛介绍参保人,希望从中分成。
李建盛常年贩药网络,以及精通于各种医保基金的漏洞。长久以来,她都积极向参保人吹嘘可以帮忙赚钱,起先是从租借亲戚朋友的医保卡开始做起,后又通过亲友介绍了更多的参保人。至于收益,平均每租借一张卡,蒋老太都能拿到满意的价钱。而李建盛这些人则是以原价30%代配药,或是以原价50%收购品牌较好的进口处方药品,扣除支付的挂号费、自付费用,付给医保卡持卡人的款项,再按药品全价的60%-65%卖给药贩子赚取差价,一个月可赚1万元左右。至案发时止,蒋文秀一共租借医保卡约40多张,骗取药品近70万元,因犯罪情节严重以诈骗罪被追诉。
对于上述情况,在国家医疗不断普及、医疗补助不断深入的今天,医疗欺诈频繁发生。国家对城市医疗、农村医疗一般常见药物给予一定补贴,每个家庭根据情况的不同,医保卡的使用情况也是不同的。有的家庭不住院或者对于医疗需求小的,可能每年医疗卡的医疗金额稳定剩余较多,所以才有人通过买卖医保卡的形式,刷取药物,赚取差价,从而进行医疗诈骗,那么遇到医疗诈骗我们该如何理性维权呢?陕西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千纳美教你如何理性维权。
首先如果遇到医疗诈骗,可以向卫生局进行投诉。如果数额较大,应当报警处理。报警后,医疗欺诈如果金额较大,涉嫌诈骗罪。另外对于患者自身的损失,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(如果嫌疑人被提前公诉的话)。
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,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最后提醒大家,保管好自身医保卡,它是一个人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,是国家给予的福利保障,人生无法保障,意外不可预防,不从事医保卡买卖交易,不做因小失大的近利主义者。国家医疗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,任何违法犯罪,在法律边缘试探的人,都会逐渐见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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